實施特定停牌規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財務報表附有核數師無法表 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發行人將實施特定停牌規定
2019 年 5 月 24 日,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聯交所) 就建議對財務報表附有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 發行人實施特定停牌規定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一 項新的規定將對財務報表附有核數師無法表示意見或否 定意見的發行人在特定情況下實施停牌措施。新規定將 適用于發行人在 2019 年 9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的全年初步業績公告。
經考慮諮詢過程中收納的意見後,聯交所已修訂了建議《上市規則》,闡明相關停牌規定不適用於下述情況:
- 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只牽涉持續經營問題;或 (ii) 發行人在刊發初步業績公告前已解決導致核數師發出非標准意見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