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富连城】税制优化提速 巩固财富管理枢纽优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日前就《2026年税务(修订)(关于基金、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作出详细回应,明确澄清以自有资金、为本身买卖或持有资产赚取收益的“自营交易业务”,并不符合现行《税务条例》中“基金”的定义,其分发的酬金因此不具备条例草案建议的免税资格,当局亦无计划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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