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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章-不能不知道的内地新税制

专栏文章-不能不知道的内地新税制

最新全城热话的内地实行新税制,直接影响于内地工作或居住的港人。 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也被称为「全民税改」,此政策将收紧税务居民的定义,最为港人担心的修正新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及执行。过往境外人士在内地居住满5年才需要缴交个人所得税,新法制下凡在内地居住满183天之人士,将会被界定为「税务居民」,并于全球赚取的收入都必须于内地缴交个人所得税,否则即属逃税。但综合其他所得税及经营税率并无变化,只是调整部份税率的级距。纳税人由本年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所得之收入,会以新法案计算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税率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是以往按月征计,而是按年征计,同时间税改更修订了个人所得项目体系,推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合并为综合所得征税,即是个人所得之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的收入采用分类方式征税,新税率调整为20%。 新税法的颁布是个税改革迈出的重要的第一步,以连城于个人税务上的专业言而,觉得针对后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一系列法规将会陆续推出,例如港澳人士5年宽限期实施法案、专项附加扣除上限、在港拥有房产或其他收入的内地退休长者缴税议题。 内地及香港签订了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仍未知晓可否让内地工作的港人获得宽免,各界人士还是拭目以待即将实施条例及具体政策法规的落实!   〖头条日报-创富连城专栏〗 文章连结: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921/20180927/70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