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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券計劃 (TVP)

科技券計劃 (TVP)
科技券計畫旨在資助本地中小型企業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使用科技可為企業帶來更多優勢,現在是時候將應用全新的技術方案,以提高您企業的效率及降低營運成本。我們可以幫助您申請政府的「科技券計劃」(TVP),以通過改善硬件或進行技術咨詢服務來滿足您升級業務的需求。

科技券申請資格

  • 合資格實體類型:

    • 於香港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登記,或

    •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或

    • 由法例設立的法定機構
      同時需 不是 上市公司,亦 不是 政府資助機構(及其附屬公司)。

  • 在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申請時必須證明在香港正進行與申請項目相關的實質營運(僅有商業登記而無實際運作不接受)。常見證明包括近 3 個月的發票/合約、銀行月結單、租約/水電煤單、強積金/僱員紀錄、最新審計財務報表或稅務文件。

  • 常見誤解: 網上常見「公司成立滿 3 個月」的說法並非官方硬性年齡門檻;重點是 有可證明的實質營運(證明文件通常來自最近三個月)。

科技券可資助項目範圍與開支

  • 目的與地域: 項目須旨在 提升生產力升級轉型業務流程,並主要 在香港 應用及產生效益。未提交前不得開展(除非使用第 5 點的「提前開展」安排)。

  • 可資助開支(例子):

    • 科技顧問服務: 由本地大學/研發機構或在港註冊公司提供(需列明交付成果及收費拆解)。

    • 度身訂造系統/方案: 例如 ERP/CRM/POS、網站/電商平台、手機應用程式等。

    • 現成硬件/軟件/服務: 須為項目 不可或缺 的部分,原則上 不超過項目總成本的 50%;雲端/SaaS 一般最多資助 12 個月 的訂閱期。

    • 審計費: 如獲批資助額 > HK$50,000,可將審計費(上限 HK$3,000)列為開支。

  • 不予資助(例子): 日常營運開支(租金、薪金/強積金、一般辦公 IT 如標準辦公軟件/防毒)、保養維修/保險、宣傳推廣/品牌、差旅、融資成本、行政管理費等。

  • 資產規定: 資助購置的設備/軟件所有權屬於申請者;完成後 至少保存 1 年 並不得挪作他用;必須為合法授權且不侵犯知識產權。

科技券資助上限、配對比例、項目數量與期限

  • 資助及配對: 每間實體累計最高 HK$600,000;配對比例 3:1(政府最多 75%,申請者現金不少於 25%;不接受實物配對)。不得與其他 本地公共資助 重複資助同一項目項目。

  • 項目數量: 最多可累計 6 個項目;但 同一時間只可執行 1 個(須完成並提交結案文件後,方可再申請下一個)。

  • 執行期: 單一項目 原則上 12 個月內完成。可作出 提前完成通知最多延長 6 個月的延期通知 而無需正式修訂;超過 6 個月通常需預先獲批。

科技券採購與誠信規定

  • 比價門檻:

    • ≤ HK$50,000: 最少 2 份書面報價

    • > HK$50,000–HK$300,000: 最少 3 份書面報價

    • > HK$300,000–HK$1,360,000: 最少 5 份書面報價

    • > HK$1,360,000: 進行 公開招標(於對外可接觸的渠道刊登)
      原則上須授予 最低可行 報價,否則需有合理書面理據並獲秘書處同意。

  • 電子採購平台(選擇性): 可使用秘書處提供的 公開電子報價平台(ePROQ) 取得報價,同樣適用「最低可行」原則。

  • 誠信與反串標: 供應商不得與申請者有關聯;所有投標/報價者須簽署 廉潔協議非串通投標/報價聲明;供應商 不得為項目提供融資

  • 現金支付限制: 一般應使用非現金方式;如確有需要,任何 單一現金交易金額不得超過 HK$5,000,並須有書面證明;超出者須事前獲批。

  • 實務建議(避免被退回):

    • 報價需與預算項目逐一對應(含供應商資料、型號、數量、單價、總價)。

    • 同一供應商不同部門的報價 不視為不同獨立報價

    • 不得以「指定品牌/供應商」限制競爭,除非有客觀技術理由並文件化。

科技券提前開展

  • 可行安排:提交翌日 開始項目,但必須在 開展後 5 個工作日內 提交官方的 聲明及承諾書

  • 風險提示: 提前開展屬 自擔風險;若最終被拒或減額,相關開支 不可索償。獲批後仍可按規定申請首期撥款(見第 6 點)。

科技券撥款流程、報告與審計

  • 首期撥款: 簽署資助協議後,並將自付配對資金存入 專屬港元指定銀行戶口(須為低風險、可產生利息,且 只用於本項目),可獲發 最多 25% 的獲批資助額。請保存所有銀行月結單;產生的利息須一併反映在項目賬目中。

  • 尾數撥付: 項目完成並獲接納 最終報告 後,以 實報實銷 方式撥付(扣除已發首期)。

  • 完成後 2 個月內提交:

    • 最終報告+交付成果證明(如系統截圖、交收紀錄、培訓紀錄/相片等),

    • 發票與收據(抬頭必須為申請實體),

    • 審計文件:獲批資助額 > HK$50,000,須提交 獨立執業會計師出具之 收支審核報告(審計費可按上限列支);若 ≤ HK$50,000,提交簽署的最終收支表即可。

  • 項目後評估: 完成後 6 個月 需提交短評估,說明成效與目標達成情況。

  • 帳目與保存: 為項目設立獨立帳目,所有紀錄 保存至少 7 年;秘書處可進行實地抽查。

科技券申請時需上載的文件

  • 業務證明: 表格 1(a)/1(c)(商業登記)或最新 NAR1(公司註冊處)。

  • 在港實質運作證明(與項目相關): 例如申請前 3 個月內 的發票/收據/合約、最新審計報表、利得稅報稅表/評稅通知等。

  • 簽署人身份: 獲授權簽署人的 香港身份證或護照

  • 採購誠信文件: 所有投標/報價者廉潔協議非串通聲明全部報價單(須可對應預算科目)。

  • 如計劃報銷審計費: 請一併上載 審計服務報價(同樣需廉潔/非串通文件)。

科技券常見合資格方案

  • 業務系統: POS/ERP/CRM、庫存/採購/生產管理、預約/票務/電商平台、行動工作流。

  • 數碼轉型: 網站重構、會員與積分、數碼簽署、RPA、自動化流程。

  • 資料與安全: 數據分析/報表、AI/機器學習、網絡安全、備份與災難復原。

  • 行業方案: 醫療/診所系統、建築/BIM/CAD/CAM、物流追蹤、IoT 感測。

  • 新技術應用: 手機 App、AR/VR、能源與廢物管理科技等。

關鍵判準是:與業務直接相關、帶來效率或流程優化、主要在香港使用並可量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