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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一步開放金融業

中國進一步開放金融業

2018年4月10日, 習近平主席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會開幕發表了主旨演講, 其中指出了在擴大開放方面, 中國將採取包括以下的重大舉措: 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 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其中, 對於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 在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業方面將推出幾項有標志意義的舉措: 放寬銀行, 證券, 保險行業外資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確保落地, 同時要加快保險行業開放進程, 放寬外資金額設立限制, 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業務範圍, 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 根據習近平主席的講話, 針對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 中國人民銀行(人民銀行)行長易網宣布將遵循以下三條原則推進金融對外開放: 一是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原則; 二是金融業對外開放將與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現進程相互配合, 共同推進; 三是在開放的同時, 要重視防範金融風險, 要使金融監管能力與金融開放度相匹配。 以下金融領域的開放措施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 1. 取消銀行和金融業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內外資一視同仁; 允許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 2. 將證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期貨公司, 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 三年後不再設限。 3. 不再要求合資證券公司境內股東至少有一家是證券公司; 4. 為進一步完善內地與香港兩地股票市場互通機制, 從5月1日起把互通每日額度擴大四倍, 即滬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額度從130億調整為520億元人民幣, 港股通每日額度從105億調整為420億元人民幣; 5. 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及 6. 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 與中資機構一致。 在2018年年底以前, 人民銀行還將推出以下措施: 1. 鼓勵在信託, 金融租賃, 汽車金融, 貨幣經紀, 消費金融等銀行業金融引入外資; 2. 對商業銀行新發起設立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不設上限; 3. 大幅度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範圍;; 4. 不再對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單獨設限, 內外資一致; 及 5. 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要求。 此外, 經中國和英國雙方共同努力, 目前“滬倫通”準備工作進展順利, 人民銀行將爭取於2018年內開通“滬倫通”。 易網表示, 此前宣佈的各項開放措施均在順利推進, 人民銀行已經放開了銀行卡清算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市場准入限制, 放寬了外資金融服務公司開展信用評級服務的限制, 對外商投資征信機構實行國民待遇。目前, 各部門正在抓緊修改法律相關程序, 將在上述時間節點前落地實施。 Source 來源: http://cn.chinadaily.com.cn/2018-04/11/content_36011698.htm http:///www.xinhuanet.com/2018-04/10/c_1298472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