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查詢
業務查詢
感謝你的查詢,我們將會盡快回覆
未能成功提交,謝重新嘗試。
關閉

公司清盤、解散及結業

公司清盤、解散及結業
專業公司終止服務,確保合法合規、風險可控

當企業決定停止營運,無論基於策略重組、資金壓力、破產或其他商業考量,正確選擇並執行「清盤(清算)」、「註銷(撤銷登記)」、「休眠(Dormant)」或「分公司結束」等路徑,將直接影響董事與股東的法律責任、剩餘資產的處置、員工與債權人的保障,以及日後是否可恢復公司。香港相關規管主要來自《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Cap.32)及《公司條例》(Cap.622),而資產歸屬、報稅清關、公告期等亦有明確程序規定。
連城提供端到端支援:從可行性評估、法律與稅務影響分析、路徑選擇,到文件、公告、清償、結算與最終註銷,均以合規與風險可控為首要原則,並確保符合公司註冊處(CR)、稅務局(IRD)、官方破產管理署(ORO)及勞工與退休金制度(EO/MPF)等部門的要求。
假如你需暫停或結束公司的業務,我們可以協助:

自願與強制清算的全程支援

香港常見清盤路徑包括:

  • 成員自願清盤(MVL):董事須就公司具償付能力作法定「償付能力聲明」,隨後由股東決議啟動;適用於資產足以清償負債的公司。

  • 債權人自願清盤(CVL):公司無力償債,由股東與債權人各自會議決議清盤並委任清盤人。

  • 強制清盤(法院頒令):常見原因為無力償債;若公司在接獲清償要求後21日內未清付不少於港幣10,000元的債務,即可推定無力償債,屬常見呈請基礎。

清盤程序涉及公告、提交報表與會議、清理資產與債務、最終會議及解散登記。ORO 與 CR 均提供操作指引與法定表格,我們會按個案整合時間表與文件清單,確保每一步符合法定時限。

公司註銷與執照撤銷

註銷(Deregistration)屬於簡化退出:公司(含擔保有限公司)如未開始或已停業至少3個月、無欠債、全體成員同意,並符合「非涉訴訟、無在港不動產」等額外條件,便可循《公司條例》第15部辦理註銷,毋須經清盤程序。步驟通常為:

  1. 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IR1263(Notice of No Objection, NNO);

  2. 3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以表格 NDR1遞交註銷申請;

  3. 政府憲報刊登兩次公告,若無異議則公告生效公司解散。

時序參考:由獲取 NNO 起至憲報完成兩次公告,一般約需5–6個月(實際視個案而定)。

重要影響:公司一經解散,其尚未分配的任何財產(包括商標、銀行結餘、不動產等)將歸屬政府為「無主財產(Bona Vacantia)」;日後若需恢復公司,須先處理已歸屬資產與政府不反對等事宜。

完成註銷或清盤後,商業登記(BR)亦須在1個月內通知稅務局取消,否則可被罰款(最高5,000港元及監禁)。可使用 表格 IRC3113

非活躍公司狀態申請

如欲暫緩營運而保留法人殼,公司可通過特別決議向 CR 申報成為「休眠公司」。休眠期間,免交周年申報表(s.663),並可獲豁免部分帳目與審計義務;一旦發生「會計交易」或向 CR 提交意圖交易的決議,即喪失休眠地位。

公司或分公司關閉指南

  • 本地公司:按 MVL/CVL/法院清盤或註銷路徑辦理,同時完成BR取消稅務清關員工結算與 MPF 等配套;解散後產生之剩餘財產按「無主財產」處置。

  • 非香港公司(分公司/註冊非香港公司):須按《公司條例》第16部提交相應表格,例如:

    • NN13:在港營業地點停止營業通知

    • NN14公司已在當地解散的通知;

    • 涉及清盤時用 NN11;地址變更用 NN9;高管變更用 NN6/NN7 等。

與連城合作的主要優勢

經過驗證的專業知識

我們熟悉 Cap.32 / Cap.622 清盤與註銷條文、Part 15 無主財產處理、行政恢復法院恢復門檻;實務中會先盤點是否涉及訴訟、在港不動產、未清稅負與未交申報等風險因子,再決定 MVL / CVL / 註銷 / 休眠的最佳路徑。

全方位服務支援

NNO(IR1263)申請、NDR1 遞交、公告期管理、到BR 取消(IRC3113)最終報稅與清關員工結算與 MPF 交代,一站式覆蓋關鍵節點及文件要求,避免逾期或遺漏。

監理合規

  • 註銷必要條件(停業、無債、全體同意、非訴訟、無在港不動產等)逐一核對;

  • 清盤法定步驟與報告期限依 ORO/CR 指引執行;

  • 解散後財產按 Bona Vacantia 規則處置,避免日後恢復時產生爭議。

量身訂製的關閉計劃

我們會把員工終止支付(7日內支付終止款項)強積金(MPF)終止與最後供款「次月10日或之前」未決訴訟/合同義務租約退場等納入時間表,並同步安排資料留存(公司與稅務帳目一般需要保存7年)。

高效率執行,快速週轉

善用 CR 與 IRD 的電子服務與已知時序(如:NNO 後3個月內遞交 NDR1;兩次憲報公告期),在不犧牲合規的基礎上壓縮周轉時間,並預先準備針對審查重點的補件資料。

為什麼選擇連城進行公司清算和解散

連城已在公司清盤服務領域享有領先顧問的美譽。我們的方法積極主動、透明透明,並根植於您的業務目標。

豐富的業績記錄

熟悉清盤 v.s. 註銷 v.s. 休眠差異與成本/時程邏輯,並能在涉及無主財產或恢復公司(行政/法院)時,協助與政府部門溝通及補救文件。

清晰及時的溝通

我們會用「法定節點甘特圖」呈現里程碑(董事決議、公告、報稅、員工結算、BR 取消等)與截止日,並預告常見風險(例如在港不動產、未清稅、訟案未結)對註銷的影響。

風險緩解重點

  • 員工結算:除一般工資外,終止款項需在7日內支付;離港員工須辦理IR56G與稅務保留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時點依 EO 與 2025 年「取消 MPF 抵銷」新制進行分段計算。

  • MPF:員工離職後,次月10日或之前完成最後供款並通知受託人,否則或被視為欠供並由受託人上報 MPFA(可罰款)。

  • 帳目與稅務資料保存:公司與稅務紀錄一般需保留至少7年,即使公司結束亦宜依規保存以便查核或恢復。

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模式

我們依公司規模、行業監管、資產債務與跨境因素設計解決方案,避免在清盤/註銷途中出現無主財產漏報流程回溯等高成本狀況。

與連城合作,讓公司關閉更清晰、有序、無後顧之憂

無論你是結束休眠載體、辦理註銷以退出市場,或啟動 MVL/CVL/法院清盤,我們都能以法規對齊、風險最小化、時程可預期為原則,交付自始至終的專業支援。若你正規劃在香港進行公司清算、解散或註銷,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會就你情況提供路徑比較、時間與成本估算、必備文件清單與合規時序,協助你把每一步走得穩健、合規、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