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憑藉完善的法治、清晰的公司法框架與親商稅制,為企業提供高度自由與彈性的營商環境。香港採「地域來源」稅制:一般只就來源於香港的利潤徵稅(並設兩級利得稅:公司首HK$2,000,000利潤稅率8.25%,其餘16.5%),有助合理配置跨境業務與成本。香港並無外匯管制,資本可自由進出,金融管理局與《基本法》第112條亦重申外匯制度與資金自由流動的承諾。
在辦理層面,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提供「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以電子方式提交後,簡單個案通常可在約一小時內同時獲發公司註冊證書及商業登記證;紙本申請一般約四個工作天。2023年12月27日起,政府全面採用「統一商業識別碼」(UBI),以稅務局簽發的「商業登記號碼(BRN)」取代公司註冊號碼作為實體識別,並啟用新e-Services入口網站,讓全日24小時網上遞交及查冊更便捷。
在辦理層面,香港公司註冊處與稅務局提供「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以電子方式提交後,簡單個案通常可在約一小時內同時獲發公司註冊證書及商業登記證;紙本申請一般約四個工作天。2023年12月27日起,政府全面採用「統一商業識別碼」(UBI),以稅務局簽發的「商業登記號碼(BRN)」取代公司註冊號碼作為實體識別,並啟用新e-Services入口網站,讓全日24小時網上遞交及查冊更便捷。
連城就成立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一站式服務︰
公司名稱查冊與預留
我們先為你進行名稱規範與可用性檢索。香港公司名稱可採英文、中文或中英雙名,但不可中英混排;英文名須以「Limited」結尾、中文名須以「有限公司」結尾;名稱如涉及受規限字眼、誤導性或與已登記名稱相同/過於相似,申請可能被拒並可能被指示改名。公司註冊處並無「預留名稱」制度,名稱只會在成功註冊時獲確認;因此我們會以e-Services進行即時查核與風險提示,避免延誤。
起草及提交法定註冊文件
我們按照《公司條例》為你備妥並電子遞交:
- NNC1/NNC1G(公司成立表格—股份/非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細則(Articles of Association):可採用《公司(章程細則範本)公告》(Cap.622H)附表二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範本,並按你治理需求客製;
- IRBR1(商業登記通知),實現公司註冊與商業登記同步核發。
公司秘書服務
根據《公司條例》,每間香港有限公司必須委任公司秘書;私人公司至少一名董事須為自然人,且惟一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書。若公司秘書為自然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為法人,則其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須在港。連城可擔任或協助物色合規公司秘書,設計議事與文件流程,並管理董事會/股東大會紀錄與持續申報。
提供註冊辦事處地址
公司必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以接收政府與法律文件。同時須在註冊辦事處及每個對外營業地點持續展示公司註冊名稱及有限責任狀態(可在室內或室外展示,網站與商業文件亦須載明)。我們提供合規地址與名稱展示安排,並據需要為你備存及管理法定紀錄。
指定代表服務
公司須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並委任指定代表以配合執法部門查閱。指定代表可為在港居民的董事/成員/僱員,或持牌TCSP、會計或法律專業人士;SCR可存於註冊辦事處或香港的指明地點(如非設於註冊辦事處,須以NR2通知公司註冊處)。連城可擔任指定代表、建立辨識流程並定期審閱持有人變動,確保SCR即時更新與可供規定查閱。
加值合規支援
- 周年申報(NAR1):私人公司須於成立周年當日起42天內送交公司註冊處;我們會建立時間表與提醒機制並代為遞交。
- 股份配發(NSC1):公司配發新股後一個月內須呈報;我們會同步更新股東名冊與資本聲明。
- 法定紀錄與地點通知(NR2):如成員名冊、董事名冊或SCR等紀錄並非存於註冊辦事處,15日內須就地點提交NR2;我們可提供集中保管與變更申報。
若你希望以最少干擾完成設立與合規,我們可把名稱審核 → 電子遞交 → 同步商業登記 → 章程客製 → 公司秘書/指定代表到位 → 法定紀錄設定一體化處理,並結合UBI與e-Services流程最佳化,協助你在香港快速、合規地啟動與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