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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会– 在香港境外或香港举办、以境外市场或本地市场为目标的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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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考察团– 参加境外或网上形式的商贸考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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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投放– 在针对境外市场的刊物或电子平台刊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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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推广– 关键词搜寻、产品资料上载、建立网店等面向境外市场的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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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平台– 建立或优化以境外市场为导向的公司网站或应用程式。
旨在资助香港中小企业参与各类境外市场推广活动,包括海外展览、广告宣传、网站建设及市场调研,从而降低拓展成本、提升品牌知名度,并协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及增强国际竞争力。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EMF Fund) 的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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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注册的非上市中小企业– 申请人必须是在香港正式注册的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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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业务运作– 企业须在香港有真实经营活动;空壳公司或主要在境外运作的企业不符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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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上限– 累计获批资助不得超过基金规定的总额;拥有相似商业登记资料的关连企业将视为单一企业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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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活动– 申请的推广活动不得由申请企业主办、协办,或与活动主办方有任何关连。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EMF Fund) 的资助范围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EMF Fund) 的资助专案可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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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比例:每个合资格专案可获资助其总成本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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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上限:每次申请最高可获1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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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上限:每间企业累计可获最高100万港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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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若专案成本为港币200,000 元,可获资助港币100,000 元。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EMF Fund) 的申请流程
- 项目报价– 客户取得相关推广活动或项目的报价。
- 项目执行– 客户按计划完成相关活动。
- 文件准备与递交– 客户提供公司文件,由连城编写报告及整理证明文件,并协助递交申请。
- 审批与跟进– 等待工贸署审核回覆,并作相应跟进。
- 资助发放– 批核后正式拨款给申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