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公司條例》(Cap.622),每間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必須委任公司秘書;若公司秘書為自然人,必須「通常居於香港」,如為法人,則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另就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而言,該唯一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書(亦不得由其擔任的法人同時出任該公司的公司秘書)。以上屬明文法定要求。同時,每家私人公司至少須有一名自然人董事,董事最低年齡為18歲;公司需備有位於香港的註冊辦事處,以接收政府法定文件及通訊。
在你業務各個發展階段為你提供公司秘書服務
連城的公司秘書團隊提供從公司成立、治理框架建立、到持續合規的一站式支援。我們以風險與期限為本管理全年的合規日程:例如周年申報(NAR1)限期、董事/秘書變更後15日內申報、註冊辦事處地址變更後15日內申報、股份配發後1個月內交回(NSC1),並在e-Services Portal上以UBI完成電子遞交與狀態追蹤。
我們亦協助運用《公司條例》下的靈活會議機制(書面決議、豁免召開周年大會之決議),以及在需要時安排混合/虛擬會議和合規議事記錄,確保決策可追溯且符合法規。
連城為香港公司提供以下公司秘書服務
擔任公司秘書期間, 維持公司的合規運營
我們依據《公司條例》與附屬法例的要求,全年監控並準時提交法定申報、維護/更新公司記錄、管理政府往來及回應查詢,並落實公司名稱與責任狀態披露(包括在註冊辦事處/網站展示公司註冊名稱)。
作為公司秘書,妥善保存公司法定記錄
香港公司需保存並按規定提供查閱(依法界定對象與方式)的公司紀錄,包括:
— 董事、成員(股東)、公司秘書名冊;
— 重大控制人名冊(SCR);
— 押記登記冊(如公司設質/抵押);
— 會議記錄與書面決議;
— 會計紀錄與財務報表。
其中,重大控制人名冊只供執法人員要求時查閱,不得向公眾公開;一般董事/成員名冊的查閱權限亦依法例及新查冊安排受限(例如部分個人資料以通訊地址與局部證號替代)。
作為公司秘書,準時呈報法定申報
常見且時效性高的申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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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年申報表(NAR1):私人公司須於公司成立周年日後42日內遞交,逾期費用逐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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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公司秘書任免/資料變更:一般須於變更後15日內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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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辦事處地址變更(NR1):15日內呈報;同時需按規定向稅務局更新商業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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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配發(NSC1):於配發後1個月內呈報。
我們以期限地圖與電子工作流監控上述時點,並在e-Services Portal完成電子提交;若逾期,我們會即時計算潛在罰費與補救方案。
連城作為公司秘書如何協助你
- 向公司註冊處遞交周年申報表(含逾期費用評估與補報流程)。
- 安排股東周年大會或以書面決議替代,並擬備會議紀錄/決議文本與註冊處所需的註冊文件。
- 處理公司名稱、章程、董事/秘書/核數師變更所涉文件及時限。
- 處理股份配發及轉讓:包含印花稅時限與費率說明(一般股票轉讓合共0.26%,及每份轉讓文據HK$5)、2日/30日印花期限(視乎在港或境外簽署),以及逾期罰則(最高10倍印花稅)。我們亦會在印花完成後更新成員名冊與SCR。
- 提供配套設施:註冊辦事處地址服務(符合展示公司名稱與通訊送達要求)、常駐授權代表、法律文件代理等。
- 備存法定登記及文件記錄:含名冊、押記、會議與決議等,並在受保資料新安排下正確處理公開查閱與資料遮蔽。
- 處理公司撤銷註冊及清盤配合事項:協助取得稅務局無異議書(IR1263),並於3個月內連同NDR1向公司註冊處申請;同時核對是否仍有未交年報/稅務事宜。
為何選擇連城作為你的公司秘書
專業和具豐富經驗的公司秘書
我們以實務與法規雙軌把關,涵蓋董事最低年齡、自然人董事要求、唯一董事不得兼任秘書、註冊辦事處必須在香港等底線合規;另就押記登記、一個月內登記時限、名冊保存位置與查閱規則等細節亦嚴格執行。
合規性協助
香港自2018年起對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實施牌照制度並納入反洗錢/反恐融資監管框架,市場上代客提供公司/秘書服務者需接受公司註冊處監管與「適合及正當」測試。我們的作業程序(KYC、持續監察、紀錄保存至少5年等)均按此框架設計。
為董事會提供協助
我們支援書面決議(ss.548–561)之擬定與流轉、AGM豁免決議(s.612/613)與決議登記時限、會議召集通知、議程與會議記錄,並確保在新查冊制度下的個資處理(通訊地址與局部證號)均合規。
保密性
在新制度生效後,註冊處公眾查冊將不顯示董事/秘書的住址與完整證號;但公司仍必須在法定名冊中保存完整資料,並於執法機關要求時提供。我們依此制度執行資料分類、遮蔽與授權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