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Cap.622),每间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若公司秘书为自然人,必须「通常居于香港」,如为法人,则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另就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而言,该唯一董事不得兼任公司秘书(亦不得由其担任的法人同时出任该公司的公司秘书)。以上属明文法定要求。同时,每家私人公司至少须有一名自然人董事,董事最低年龄为18岁;公司需备有位于香港的注册办事处,以接收政府法定文件及通讯。
在你业务各个发展阶段为你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连城的公司秘书团队提供从公司成立、治理框架建立、到持续合规的一站式支援。我们以风险与期限为本管理全年的合规日程:例如周年申报(NAR1)限期、董事/秘书变更后15日内申报、注册办事处地址变更后15日内申报、股份配发后1个月内交回(NSC1),并在e-Services Portal上以UBI完成电子递交与状态追踪。
我们亦协助运用《公司条例》下的灵活会议机制(书面决议、豁免召开周年大会之决议),以及在需要时安排混合/虚拟会议和合规议事记录,确保决策可追溯且符合法规。
连城为香港公司提供以下公司秘书服务
担任公司秘书期间, 维持公司的合规运营
我们依据《公司条例》与附属法例的要求,全年监控并准时提交法定申报、维护/更新公司记录、管理政府往来及回应查询,并落实公司名称与责任状态披露(包括在注册办事处/网站展示公司注册名称)。
作为公司秘书,妥善保存公司法定记录
香港公司需保存并按规定提供查阅(依法界定对象与方式)的公司纪录,包括:
—董事、成员(股东)、公司秘书名册;
—重大控制人名册(SCR);
—押记登记册(如公司设质/抵押);
—会议记录与书面决议;
—会计纪录与财务报表。
其中,重大控制人名册只供执法人员要求时查阅,不得向公众公开;一般董事/成员名册的查阅权限亦依法例及新查册安排受限(例如部分个人资料以通讯地址与局部证号替代)。
作为公司秘书,准时呈报法定申报
常见且时效性高的申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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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年申报表(NAR1):私人公司须于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日内递交,逾期费用逐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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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公司秘书任免/资料变更:一般须于变更后15日内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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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办事处地址变更(NR1):15日内呈报;同时需按规定向税务局更新商业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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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配发(NSC1):于配发后1个月内呈报。
我们以期限地图与电子工作流监控上述时点,并在e-Services Portal完成电子提交;若逾期,我们会即时计算潜在罚费与补救方案。
连城作为公司秘书如何协助你
- 向公司注册处递交周年申报表(含逾期费用评估与补报流程)。
- 安排股东周年大会或以书面决议替代,并拟备会议纪录/决议文本与注册处所需的注册文件。
- 处理公司名称、章程、董事/秘书/核数师变更所涉文件及时限。
- 处理股份配发及转让:包含印花税时限与费率说明(一般股票转让合共0.26%,及每份转让文据HK$5)、2日/30日印花期限(视乎在港或境外签署),以及逾期罚则(最高10倍印花税)。我们亦会在印花完成后更新成员名册与SCR。
- 提供配套设施:注册办事处地址服务(符合展示公司名称与通讯送达要求)、常驻授权代表、法律文件代理等。
- 备存法定登记及文件记录:含名册、押记、会议与决议等,并在受保资料新安排下正确处理公开查阅与资料遮蔽。
- 处理公司撤销注册及清盘配合事项:协助取得税务局无异议书(IR1263),并于3个月内连同NDR1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同时核对是否仍有未交年报/税务事宜。
为何选择连城作为你的公司秘书
专业和具丰富经验的公司秘书
我们以实务与法规双轨把关,涵盖董事最低年龄、自然人董事要求、唯一董事不得兼任秘书、注册办事处必须在香港等底线合规;另就押记登记、一个月内登记时限、名册保存位置与查阅规则等细节亦严格执行。
合规性协助
香港自2018年起对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TCSP)实施牌照制度并纳入反洗钱/反恐融资监管框架,市场上代客提供公司/秘书服务者需接受公司注册处监管与「适合及正当」测试。我们的作业程序(KYC、持续监察、纪录保存至少5年等)均按此框架设计。
为董事会提供协助
我们支援书面决议(ss.548–561)之拟定与流转、AGM豁免决议(s.612/613)与决议登记时限、会议召集通知、议程与会议记录,并确保在新查册制度下的个资处理(通讯地址与局部证号)均合规。
保密性
在新制度生效后,注册处公众查册将不显示董事/秘书的住址与完整证号;但公司仍必须在法定名册中保存完整资料,并于执法机关要求时提供。我们依此制度执行资料分类、遮蔽与授权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