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國交易和國際商業事務中,公證服務是確保文件合法性與國際認可的關鍵環節。連城提供專業、高效的公證服務,幫助企業與個人順利處理商業合同、個人文件及法律文書,保障客戶合法權益、確保文件真實性和法律效力。
甚麼是公證
公證是由經授權的公證人對法律文件進行認證的行為,旨在確保文件在法律上的真實性和可信度。
國際公證(Notary Public)
國際公證制度是一種全球廣泛認可的公證程序,國際公證人對文件的簽署人身份、簽名真實性等進行確認。通過這一制度,公證文件能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得到承認,提升文件的信譽度和國際法律效力,促進跨國界的文書流通,保障合同、聲明及其他重要文件在國際商務與民事交易中的可信度。
文件加簽代呈服務 (Apostille services)
若閣下之文件須經認證或合法化,連城可協助代為呈交至香港高等法院,由高院司法書記加蓋專用認證章,附於公證書或公證人印章之旁,並簽署確認公證人身份、簽名及印章之真實有效。
高等法院可接受加簽服務之文件通常包括:
由公職人士簽發的某些屬公共性質的文件
- 結婚證書, 即由副婚姻登記官簽署的證書(至於由婚禮監禮人簽署或由教堂/廟宇負責人簽發的證書, 需向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申請核證真實本)
-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 出生/死亡登記證明書
- 登記事項證明書
- 商業登記證
- 公司註冊證書
經由香港法律公證人或監誓員所簽署的文件
- 法律公證人的授權書或核證副本
- 監誓員的宣誓書
領事館認證
領事館認證指要使用文件的國家的駐香港領事館對公證人的身份、簽名和蓋章進行核實的過程。
文件需在非海牙公約國(如中東、部分東南亞國家)使用。連城可協助客戶應對不同領事館對於文件的不同要求,確保認證流程順利進行。
中國公證
因內地與香港法律體系不同,香港文件需經中國委託公證人公證方可在內地生效。連城深耕內地多城,深諳中國內地與香港法律差異,提供專業公證服務,涵蓋文件真實性、合法性審查及簽署人身份核實等流程,確保文件內地法律效力。
中國公證服務專為香港及其他國際文件用於內地事務而設,滿足工商登記、法院訴訟、房産交易等合規要求。
中國委託公證服務(內地專用)
高頻文件處理
香港公司注册證書、商業登記證、董事會决議、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CEPA)、個人聲明書(婚姻/繼承/委托)。
合規路徑保障
連城初審後由合作的中國司法部任命的委託公證人出具公證書,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轉遞,確保內地全境認可。
文件核證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 / CTC)
當原始文件需要保持原狀或不能提交給相關機構或個人時,可辦理核證副本。公證人會對文件副本進行核實,確認其與原始文件內容一致,並在副本上簽字蓋章,證明副本的真實性。
文件核證副本特定資格的核證人
根據香港現行《公司條例》第622章相關規定,如果有關副本是在香港核證的,則特定資格的核證人包括以下人士:
- 在香港執業的公證人;
- 在香港執業的律師;
- 執業會計師(CPA practising);
- 獲法律授權負責核證作司法或其他法律用途的文件的香港法院人員;
- 有關非香港公司成立為法團所在地方的領事館官員;或
- 在香港執業的專業公司秘書等。
文件核證副本常見用途
經認證的文件副本通常用於開設銀行帳戶、註冊企業以及完成政府相關或房地產交易,這些場合需要可驗證的原始文件副本。這些副本提供了一個安全的官方記錄,無需提交原始文件,使擁有者能夠保留原件,避免遺失或損壞
金融與銀行業務
開立公司銀行賬戶
銀行要求提供公司註冊證書(CI)、商業登記證(BR)、董事/股東身份證或護照、住址證明等文件的核證副本,以履行反洗錢審查義務。
申請商業貸款
金融機構需核實公司財務狀況,可能要求核證的財務報表、公司章程等文件。
金融監管機構
作為持牌機構履行合規義務的關鍵工具,例如用於香港證監會(SFC)牌照(1, 4, 6, 9號牌等)的申請與變更程序提供證明文件。
開立強積金(MPF)戶口
公司為員工辦理強積金時需提交相關註冊文件的核證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