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Certificate of Resident Status, CoR)
CoR 是香港税务局(IRD)就「特定期间、特定协定伙伴」正式确认申请人属香港税务居民的官方证明,主要用于向协定对方申避免双重课税协定(DTA)下的税务优惠;持有CoR 并不代表自动取得税惠,仍须符合协定条件与反滥用规则。
用途与性质
-
作为向协定对方(如内地等)申请股息、利息、权利金、服务费等预提税减免/免税的核心证明文件。
-
按协定伙伴与涵盖年度分别签发(非永久、非通用);不同法域或不同年度通常需分别申请。
-
IRD 一般只会在香港与相关法域已生效的DTA下签发CoR。
审核与资料要求
-
IRD 会审视申请人是否属香港税务居民(如个人之「通常居住」、企业之「中央管理与控制」等)。
-
如有需要,IRD 会要求补充资料或文件(例如管理与决策地、董事会纪录、在港营运实质等),以进一步核实。
跨境资讯交换与后续审视
-
IRD可能依据国际税务资讯交换安排(包含协定框架)向协定对方交换申请人资料,以便对方税务机关判断是否可享协定税惠。
-
协定对方仍可就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主要目的测试(PPT)/限制性条款(LOB)等进行独立审视并决定是否给予税惠。
实务提示
-
申请前应先确认协定是否适用、涵盖期间与所需证明文件,并维持在港的实质营运与治理证据(如会议、决策与档案留存),以提高成功率并降低后续被质疑风险。
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Certificate of Resident Status, CoR)
CoR 是IRD 就「特定协定伙伴与涵盖期间」签发的居民身分官方证明,用于申请《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安排》(DTA)下的税务优惠;签发与否及是否最终享受优惠,以协定对方税务机关的判断为准。
什么是CoR(用途与限制)
-
由IRD 签发,作为香港税务居民向协定对方申请股息、利息、权利金、技术服务费等预提税减免/ 降税的核心证明;CoR 本身不保证一定获优惠,最终决定权在协定对方。
-
一般情况下,每个协定伙伴、每个年度分别签发一张CoR;只会在相关DTA 已生效后签发。
-
IRD 指出,CoR通常足以证明香港居民身分;IRD一般不会在非IRD 签发的外国表格上盖章/ 签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的指定表格除外)。
-
与内地之间另有行政安排:针对某一历年签发的CoR,通常可同时作为该年及其后两个历年的居民身分证明(若情况变更致不再符合条件,则不适用)。
想确认目标国是否已与香港签署并生效DTA,可查阅IRD 的协定清单与生效日期。
申请途径与流程
-
递交方式:
-
网上eTAX / 代名人平台提交;或
-
纸本寄交IRD Tax Treaty Section(Assessor (Tax Treaty))。
-
-
常用表格:
-
IR1313B(公司/ 合伙/ 信托/ 社团等);IR1314B(个人)。
-
-
处理时间:在收到完整申请后21 个工作天内,IRD 以签发证明、要求补件或发出不受理通知作出回覆。
-
后续互动:若IRD需要进一步资料以判断居民身分,会个别联系申请人补交文件。
合规与实务提示
-
CoR 主要用于DTA 税惠申请;如对方税局进一步审视(例如协定的反滥用条款、受益所有人判断),需配合提供管理与控制、在港实质营运等支持文件。
-
2023 年起,IRD 公布按协定文字之「居民」定义处理CoR 的更新做法(配合修订表格),本地注册/ 成立的实体在多数协定下更易获发CoR;但是否享受优惠仍取决于协定对方实务审核。
我们可以如何协助(CityLinkers 服务重点)
-
资格评估与路径设计:厘清协定适用、涵盖期间与所需证据。
-
文件包准备与申报:依主体(公司/ 个人等)编制IR1313B / IR1314B及附件,eTAX 或纸本递交并回覆IRD 查询。
-
对外落地:提供与付款方/ 扣缴义务人沟通所需的税务居民证明使用指引,并建立年度续办日历(特别是内地三年覆盖安排)。
拥有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的好处
税收条约一般会向非居民提供优惠待遇,比如:
CoR 是向对方税局主张《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安排》(DTA)优惠时最常被要求的官方居民证明;没有CoR,相关预提减免通常难以落实。
企业常见税惠(以《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为例)
-
被动收入预提税下调(须符合协定与受益所有人等实质条件):
-
股息:一般5%/10%上限(满足持股门槛可5%),
-
利率:最高7%
-
特许权使用费(版税):7%上限。
以上为协定上限税率,实际适用仍须符合「受益所有人」与反滥用规则。
-
-
营业利得/服务费:在内地无常设机构(PE)时,原则上仅于香港课税;如在内地构成PE,则仅就归属该PE 的利润在内地课税。
实务上,内地对协定申请采自行判断、留存备查与事后管理机制;申请时通常需提供CoR及受益所有人/实质运营证据。
个人常见税惠(雇佣所得)
-
工资薪金免税(183 天测试):香港居民若在任何连续12 个月内在内地不超过183 天、薪酬不由内地雇主支付且不由其在内地的PE 承担,可免缴内地个人所得税。
重要更正(董事费)
-
董事费不属「雇佣所得」条款,而受董事费条款规范:香港居民担任内地公司董事所收取的董事费,依协定得由该公司居所地(通常为内地)课税;香港可按本地规定提供避免双重课税的抵免,而非内地免税。这与一般误解「董事费可在内地免税」不同。
为何仍需要专业把关
-
CoR ≠ 自动享受税惠:对方税局仍会依协定的反滥用规则/受益所有人测试审视(例如中国税务机关的公告9体系)。
-
证明与流程要求差异:各地对文件、时点与留存要求不同;及早备妥CoR 与实质证据能大幅降低被补件或否决的风险。
香港税务居民身分证明书(CoR)—申请资格
一般而言,以下人士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身分证明书:
符合下列任一情况者,可向香港税务局(IRD)申请CoR,以便在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安排(DTA)下主张税惠:
-
个人(Individuals)
-
通常居住于香港;或,
-
在一个课税年度内于香港逗留超过180 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内合计逗留超过300 天(其中一个为相关年度)。
-
-
实体(Entities)
-
在香港成立/组成的公司、合伙、信托或团体;或
-
在香港以外成立/组成,但其中央管理与控制(management & control)在香港的公司、合伙、信托或团体。
-
重要提示
-
IRD仅会在香港与有关司法管辖区之DTA 已生效后,为该协定伙伴及涵盖期间签发CoR;是否最终可享协定税惠,仍以相关DTA 的居民定义与反滥用条款为准。
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CoR)所需资料
-
公司(Company)
-
公司注册证明书副本;
-
更改名称证明书副本(如适用)。
-
如为「再注册迁册公司(re-domiciled)」:另需迁册证明、原注册地的注销证明文件,及(如有)改名证明。
-
-
合伙企业(不包括有限合伙基金LPF)
-
合伙协议书的核证副本;
-
相关历年每位合伙人资料:姓名、香港身份证/商业登记号码及地址。
-
-
有限合伙基金(LPF)
-
注册证明书副本;
-
更改名称证明书副本(如适用)。
-
-
信托(Trust)
-
信托契据的核证副本。
-
-
团体/社团法人(Body of Persons / Organisation)
-
组织章程(Constitution)的核证副本。
-
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表必须由以下人士签署
-
个人申请人:由申请人本人签署(IR1314B 表格之「声明/签署」栏)。
-
公司:由董事、公司秘书或经理签署。
-
合伙企业(不包括有限合伙基金):由首席/先导合伙人(precedent partner)签署。
-
有限合伙基金(LPF):由普通合伙人、LPF 条例下的获授权代表,或投资经理签署。
-
信托:由受托人签署。
-
团体/社团法人(Body of Persons/Organisation):由主要职员(principal officer)签署。
申请流程与所需时间(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CoR)
-
递交方式:
-
纸本申请:将已填妥的表格寄/交至Assessor (Tax Treaty), Tax Treaty Section,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17/F, Inland Revenue Centre, 5 Concorde Road, Kai Tak, Kowloon, Hong Kong。
-
网上申请:可透过eTAX/Tax Representative Portal (TRP)线上递交(申请人或其受委托的服务代理均可)。
-
-
处理时间:
在收到完整申请后,税务局的目标是于21 个工作天内发出居民身分证明书,或由评税主任发信要求补充资料/通知申请不获受理。 -
补件与后续:
若税务局需要进一步核实香港税务居民身分(例如管理与控制、在港实质等),会个别联络申请人索取相关资料或文件。
小贴士:常用申请表包括IR1313B(公司/合伙/信托/团体)与IR1314(个人);证明通常按特定协定对方及涵盖期间分别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