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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析-有关处理问题及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的新规管方针的演讲重点

行业分析-有关处理问题及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的新规管方针的演讲重点

香港证劵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唐家成先生就有关处理问题及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的新规管方针于香港总商会举办议事论坛的演讲重点 跨境联系 香港从一开始便处于独特位置, 能够随着内地开放而从愈趋紧密的跨境联系中受惠。 1993年, 首只H股青岛啤酒上市, 标志着本地资本市场发展的新时间诞生了。时至今天, 有260只H股在香港上市, 而内地公司占港股市值超过60%, 以及占香港的市场成交额超过80%。之后推出的沪港通、深港通及基金互认安排等, 都只是香港在加强市场融合及稳固与内地的紧密合作方面的众多举措中的几个例子罢了。 之后推出的沪港通、深港通及基金互认安排等, 都只是我们在加强市场融合及稳固与内地的紧密合作方面的众多举措中的几个例子罢了。 当市场互联互通计划的范围日后逐渐扩大时, 以上项目将会发挥关鐽作用。事实上, 证监会正与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讨论扩沪港通、深港通、债劵通、ETF1通及基金互认安排的范围。 香港能否提升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 现时最大的关键在于这些跨境措施是否成功。 此外, 随着愈来愈的中资公司获证监会发牌, 而在香港上市的内地公司数目亦有所增加, 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目标已渐趋一致。 2017年年底, 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就期货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合作签订谅解备忘录。这项合作不但让他们能更有效地管理共同的风险, 而且为香港发展成为内地市场相关风险的管理中心奠定了基础。 今年6月, 证监会亦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谅解备忘录, 就监管及监察跨境营运的金融机构加强合作。 证监会认为双边互惠的监管合作对香港在未来作为领先国际金融中心及双向资金流动的主要枢纽至关重要。 香港证劵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唐家成先生在2018年9月19日于香港商会举办论坛的演讲中概述证监会有关处理公司治理问题及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的新规管方针。演讲的关键课题摘要如下 : 前置式监管方针 证监会开始采取了更积极的方式, 一项称为实时、前置式的监管方针, 打击企业失当行为和保障投资暂的利益。这意味着证监会在进行监管工作时, 会于问题出现前便迅速行动和及时作出回应, 让证监会所采取的行动得以发挥最大成效。在这个新方针之下, 当证监会对上市申请人的首次公开发售及上市公司的企业行动感到关注时, 证监会便会运用《证劵及期货(在证劵市场上市)规则》(《证劵市场上市规则》), 及在较广泛的情况下根据《衁监及期货条例》所赋予证监会的现有法定权力, 与有关的上市申请人及上市公司直接交涉。 企业行动 多项企业交易因证监会近期的监管行动而被终止或重组。 以重大折让耐售新股 在一宗个案中, 某家上市公司拟以重大折让向一小撮投资者配售新股。此举会导致控制权由现有控股股东转移至新投资者。更可疑的是, 部分投资者可能一直都在为不知名人士以代名人身分行事。经证监会多次查问后, 该公司终止了有意进行的配售活动。 不必要及具高度摊薄效应的集资 某家上市公司在一年内完成了两次具高度摊薄效应的集资并拟进行第三次集资。证监会认为此事颇有可疑,因为该公司在这三个情况下似乎都没有迫切的集资需要。证监会在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某些董事与投票赞成集资的股东有未经披露的关连。更令人担忧的是那些董事可能与其后在集资行动中买入公司股份的人士有关连。考虑到有关事实及另一次集资对股东的影响后,证监会指示暂停该公司的股份买卖。 以可换股债券进行收购 宗较极端的个案是,某家上市公司拟透过发行较市价折让超过60%的可换股债券以进行收购。若可换股债券获全数行使, 所得的股份将会占经扩大已发行股本超过一半。证监会忧虑,有关收购活动旨在于无需通过正常申请程式的情况下取得上市。证监会作出了查询及发出关注函, 但该公司未能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该计画中的配售活动其后被取消。 企业管治与独立非执行董事 十年前雷曼兄弟及AIG在企业管治方面带来沉重的教训。证监会从危机中得到的一大启示,就是企业管治能协助公众和私人公司以更具透明度及问责性的方式营运, 并有助各行各业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支持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 要实践良好的企业管治,关键在于高级管理层是否能发挥一锤定音的作用,以及是否设有稳健和有效的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董)在这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证监会于调查及使用其他执法工具时会一并运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法定权力。原因是执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是证监会的法定责任,而该条例让证监会违规者进行调查及作出多项刑事和民事行动。违规者括有责任保障股东利益的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 在2018年上半年,有60名上市公司的董事受到纪律制裁当中包括36名执行董事、五名非执行董事及19名独立非执董有关数字是四年以来的新高。这清楚显示公司董事的质素存在问题。 根据证监会的年报,由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受到证监会调查的企业管治失当个案数目由41宗增至72宗, 在短短五年期间增加超过70%。 有关两年前民众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个案,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展开法律程式,就该公司十名前任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违反董事职责一事, 取消他们出任董事的资格。证监会亦寻求法庭颁令该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一名非执行董事向民众有限公司赔偿7,680万元, 金额相等于据称他们令公司蒙受的损失。有关法律程式仍在进行中。 在这宗个案及远东控股及汉能薄膜等个案中, 高级行政人员及非执行董事是证监会追捕的对象, 务求令他们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这些执法行动虽然是必要的, 但是最佳方法莫过于加强香港公司的企业管治。非执行董事与独立非执董往往过于依赖执行董事或管理层,而未有理解他们在建立和维持稳健的企业管治框架方面担当的重要角色。联交所近期建议修改《企业管治守则》, 是提高整体企业管治标准的正确做法。新措施涵盖董事会的透明度​​和问责、独立非执董的独立性、独立非执董担任过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等问题,并将于2019年生效。 借壳上市及壳股活动 市场对用作借壳上市的空壳公司庞大的需求, 以及空壳公司的价值被大幅推高出现的问题。借壳上市的弊病在于此举规避了惯常的上市规定,资产在未有按照惯例经由首次公开招股保荐人执行适当尽职审查的情况下注入了/上市公司, 而且只就新业务作出了非常有限的披露。这情况令人怀疑市场是否公平有序。也许有人会说, 这些活毕竟只占市场的一小部分。然而,有关活动可导致市场操纵行为、内幕交易及股价极端波动等问题,可对本港市场吸投资者构成重大损害。 监会在过去数年一直与联交所紧密合作以处理这些问题, 而有关借壳上市及持续上市准则的咨询工作已于2018年8月结束,这是联交所与证监会共同努力的成果。简单来说,咨询档建议收紧反收购规则及持续上市准则以防止借壳上市,尤其是涉及空壳公司的上市活动。这措施涉及纳入控制权或实际控制权出现变动的情况, 借以收紧现有的原则为本测试并将一连串交易的明确测试的累计期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在评估实际控制权是否有转变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其董事局及主要管理层有否重大变动 ·其单一最大股东有否变动 ·有否发行任何受限制可换股证券 证监会是非常支持这些建议的。为了处理在监管上市公司时所发现的有问题的企业行为及市场行为,证监会已作出了更广泛的努力,而有关建议正是当中重要的一环。因证监会定必密切监察涉及这些问题的情况。在有理据持证监会介入时,证监会将会毫不犹豫地采取前置式监管方针, 以打击上市公司的失当行为及其他严重问题。   Source: https://www.sfc.hk/web/EN/files/ER/PDF/Speeches/Carlson_20180919.pdf